下发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
[ 时间:2024-09-14 阅读:24次 ]

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由谁颁发

1、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这个证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如果你是新建、扩建企业,需要提供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如果你生产的危化品是重点环境管理的危化品,需要到环保部报告,环保部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主要从污染物排放申报的角度制定办法,国外称为PRTR制度。营业执照,这没什么好说的。

3、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4、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

生产企业有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还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吗?

综上所述,即使生产企业已经有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为了合法经营,仍然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不仅是法规的要求,也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生产企业有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通常还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针对那些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证明它们具备生产这些产品的条件和资质。

答案是,通常情况下,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确实需要经营许可证,因为这涉及到产品的销售环节。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涉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活动,都需要具备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和合规性。然而,有例外情况。

生产企业肯定需要危险品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但是生产企业生产危险品是为了销售的话,那自然需要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网友:你好!已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还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工生产。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哪个部门颁发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的定义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安监局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重要因素。政府必须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想要合法运营,首要条件是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经营许可证。

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由哪个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的定义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重要因素。政府必须严格监管此类企业。

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安监局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2、法律分析: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章第二条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共32种。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4、政府管制类危化品的采购须到公安部门报备审批,按照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令)相关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须到公安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5、不在2018年9月18日第三次修订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件《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的化学品均不是易制毒化学品。列举部分如下:氯化钠。该化学品是一种无机离子化合物,化学式NaCl,无色立方结晶或细小结晶粉末,味咸。可用于食用、医疗、工业等领域。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是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8月26日颁布,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八章四十四条。2018年2月1日起,NPP、4-ANPP、氯代麻黄碱和溴素、1-苯基-1-丙酮等5种物质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