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危险化学品不卖(生产危险化学品不卖违法吗)
[ 时间:2024-06-01 阅读:64次 ]

危化品企业停产整改中偷偷生产会怎么处罚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这与停产整顿的原因有关。偷偷组织生产,会引起进一步处罚,比如暂扣和吊销生产许可证(有时候停产整顿期间就已经把生产许可证收走了),如果还组织生产,就是无证违法生产,自有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企业在环保局责令停产情况下,未整改通过环保局验收擅自生产会被环保局加重处罚断电停产,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负责人甚至会被捕刑事处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销、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销、使用的危险品的,以及违反国家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销和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对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有什么规定

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燃液体罐式输送车辆技术条件》等。这些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储存条件、运输方式、装卸方式、应急处置等方面。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国家也实行了严格的控制和审批制度,即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国家也实行了资质认定制度。

许可制度。根据查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信息得知,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销、使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_百度...

1、不可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销、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销、使用的危险品的,以及违反国家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销和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2、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处罚。(2)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行为的处罚。

3、综上所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4、执法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销售问题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2、这个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我不是很清楚,不过就我了解的化学知识: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你所说之外的化学品基本不存在。

3、向个人售卖危险化学品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