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管理条例是什么)
[ 时间:2024-06-27 阅读:28次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有哪些?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3、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的全部内容是哪些?

1、企业必须有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当位于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控。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3、条例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列入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而制定颁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4、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9条怎么处罚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9条,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况如果性质恶劣的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造成危害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第六十四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2《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于2016年正式发布,主要针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该细则对危化品企业的投资管理、安全评估、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4、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操作规范。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5、法律分析:危险品车在节假日在山东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及运输企业予以处罚。

6、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管理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