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旧《名录》在与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方面也存在问题。名录中将“流域开发”和“区域开发”纳入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名录,但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此外,旧《名录》还存在环评类别划分不够合理、敏感区定义过于宽泛等缺陷。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类别按其中等级最严的确定。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如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工商领域禁止重复建设目录》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年1月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制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旧《名录》)开始实施。2008年10月1日,这个对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了5年的重要名录将寿终正寝。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则专注于印刷和复制各种媒介,包括书籍、杂志、报纸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涉及教育用品、工艺品、体育用品和娱乐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则专注于石油、焦炭和核燃料的加工和提炼,为能源行业提供原料。
医药化学品:这个领域主要生产药物原料、中间体和成品药。它们对人类健康和医疗事业至关重要。 塑料加工:这个领域包括塑料原料、塑料制品和塑料改性产品的生产。塑料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如包装、建筑、交通、电子等。
化学制品的制造行业目前发展迅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除去必需品,如医药品、化妆品、助剂等,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应用领域,例如能源储存材料、半导体材料等。化学制品的制造厂家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考虑各种市场需求和技术变化,以保持其市场竞争力。
1、本条例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2、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这一原则旨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共生。政府在政策制定、法律法规执行、资金支持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清洁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3、第二十六条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发员工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5、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