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规,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具体而言,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需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到位。这包括了选址、建筑设计、施工标准、消防设施、安全标识、应急设备等各个方面。
4、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确保安全与合规。首要条件是拥有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若储存危险化学品,则须配备符合同样标准的储存设施。此外,企业从业人员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1、法律分析: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严禁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3、我这里就集团公司六条禁令:(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法操作规程操作;(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1、第一条 为加强对亚硝酸盐的监督管理,防范亚硝酸盐化学危害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亚硝酸盐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2、第一条 为加强对亚硝酸盐的监督管理,防范亚硝酸盐化学危害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亚硝酸盐在食品中的使用也是受到严格规定的。根据《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人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作为护色剂在肉制品中的使用,虽然可以使肉色鲜红,但它是一种剧毒物质,过量摄入可能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4、粽子、肉丸、面食中等违法使用硼砂,以起到增加食品韧性、防腐等功效。水发海产品(如干鱿鱼、干墨鱼、海参、鱼翅等)使用非食用物质(工业用甲醛或双氧水)。火锅中不得添加罂粟壳(属非食用物质),不得使用液体石蜡替代食用油油脂作为保温原料。
1、法律分析:做醇基燃料不违法。随着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性显示越来高(仅燃烧不爆炸),已被全国各地的餐饮广泛应用作厨房燃料,大量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为适应市场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已经明确将醇基燃料列入城镇民用燃料,不适用相关法律。这将有助于我国醇基液体燃料行业迅速发展。
2、在拥有国家经营制造醇基燃料的审批许可证前提下,生产醇基燃料是合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没有获取到相应的许可证而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3、醇基燃料合法。醇基燃料的合法性已在2022年得到确认,当时发布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要获得醇基液体燃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相应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白油违法。白油是一种危险品。
4、如果有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的经营许可证,做醇基燃料是合法的。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人制造醇基燃料是违法的。存储醇基燃料的,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
5、有经营制造醇基燃料的国家经营审批许可证的话,做醇基燃料是合法的。
第一条 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细则详细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安全管理。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外资和合作企业,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化学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六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
第三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第二十二条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设专人管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车间、经销商店,可根据需要设立周转性的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储存限量由当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的车站、码头,应当修建专用仓库储存化学危险物品。
条例规定,所有活动应遵循《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标准,涵盖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等七大类。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需设在安全地点,如化工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需远离居民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