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安全距离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摘要:第十一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根据你单位生产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的安全防护距离。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面对近年来重大爆炸事故中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超常规设计的现实,业界开始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保障化工装置安全。
这种危险源于氢气的特殊性质——高度可燃性。在特定条件下,如与氧气接触、受到高温或电火花作用,氢气极易引发燃烧或爆炸。氢气球的爆炸,正是氢气这一特性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具体表现。所以,对于氢气球的操作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避免接触高压电线,以防意外发生。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由其内在特性决定,如爆炸性、燃烧性、毒性、放射性、密度、温度、质量体积等,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强弱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破坏性能量强度或危险物本身价值的大小。
按物质产生爆炸的原因和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是指物质因状态或压力发生突变而形成的爆炸。如蒸汽锅炉爆炸;压缩气体或液化气钢瓶、油桶受热爆炸等。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
危险源的构成及特点就是说它具有一定的爆炸或者是一定的腐蚀性,能这样的就叫做危险源。
1、重点部位是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2、重点部位:主要是指储存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罐区仓库等,以及制氮、空压等公用工程区域。
3、生产、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爆炸或火灾的区域,如罐区、油库和仓库等。 那些对关键装置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的公用工程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