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注册(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注册找不到广东省)
[ 时间:2024-06-06 阅读:26次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它要求企业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从而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同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也是企业合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重要凭证,是企业获得市场信任和客户认可的重要保障。

年。根据化学网查询得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的更新。

年。《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证”)由危化品科负责管理,而登记证(简称“登记证”)则是化学品登记中心的管辖范围。这意味着,它们的申请流程、平台、所需材料和审核标准都有所不同,如同两条平行线,各有其独特的运行轨迹。

年。《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登记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办公室进行复核。

什么是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该如何登记注册

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吨以上的,应当在生产或者进口前向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提交新化学物质申报报告,办理常规申报;但是,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的,可以办理简易申报。

登记主体包括境内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直接进行申报;向中国出口的境外企业进行申报时,必须委托国内代理人;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出口商,属于境外申报人。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所含的新化学物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账号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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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履行国际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正在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国共出动人员270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万余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00余件。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1、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履行国际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5、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6、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组织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后10日内办法许可证。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1、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同一企业生产、进口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按照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登记,但应当提交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信息。

2、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登记中心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辖区登记办公室实施监督管理。

3、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对新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新化学品投产前1年内,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新建的生产单位应在投产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