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 ℃,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1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
仓库内需要贴有各类标识,注明化学品名称规格和提醒危险类型。1仓库储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必须留有消防通道。1仓库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该符合安全要求。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都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仓库的泄压面积应经计算确定。仓库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地面,仓库内不应设置地沟。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应当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登记。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不同分类和用途,登记机构会有所不同。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个人建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无论是生产存储使用还是经营运输,都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来进行执行,对于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以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需要由公安机关来进行负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遵循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宏观上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全国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合规。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2、二是对在建项目执行“两个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情况、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4、简述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指的是什么 两项达标 (一)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二)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5、“两项达标”(一)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二)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四项严禁”(一)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或在岗饮酒是严格禁止的,违规者将面临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是严禁的,违反者将受到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水上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违者将被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这是反违章六大禁令,至于五会是什么我还真没听说过。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6 5 我心清如水 | 金融业项目经理 擅长: 辽宁 其他回答 五会:安全职责要会;操作规程要会;岗位风险要会;防范措施要会;应急处置要会。
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1、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性、长效性措施。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明确提出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要完善监测监控手段和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等要求。
2、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
1、依法设立是要求: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新建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必须经过正规设计、必须装备自动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安全仪表系统,周边距离不足和城区内的化工企业要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2、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3、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